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再生基地次生危废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 要求/交货地点 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再生基地次生危废处置服务项目 |
为业主方提供脱硝催化剂再生基地次生危废处置服务 |
二年 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25年12月,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再生基地次生危废处置服务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生态环境厅核发危废处置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处理范围至少涵盖(HW-49;772-006-49;900-041-49危险废物)处理资格; (3)投标人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协议及委托方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4)投标人应是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会员。 (5)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履行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涵盖(HW-49;772-006-49;900-041-49危险废物)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信息服务费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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