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LNG 项目部钢管桩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惠州LNG 项目部钢管桩采购,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惠州LNG 项目部,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 钢管桩 (物资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位于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坐落于惠东县平海镇平海电厂北侧,距县城55公里,距香港40海里,距惠州深水港仅5.6海里。惠州城区可通过惠大高速转惠莞高速或惠深沿海高速再经广惠高速延长线到达稔平半岛,再经县道X210转Y007乡道可达到本工程所在地。
本工程为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建设1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6.6万方LNG船舶,设计接卸能力650万吨/年,泊位长度370米;1个工作船码头,泊位长度 50米。建设内容包括1座LNG码头、一座工作船码头、引桥,建设附属的消防、控制、导助航等设施,以及港池航道疏浚、护岸加高加固、海水排水口等。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体系认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6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1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被代理企业具备2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自己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存储和运输能力。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3.6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 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一航局一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1月 02日 10:00 时至 2023 年 01 月 07日 10:00 时(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惠州LNG 项目部钢管桩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惠州LNG 项目部钢管桩采购,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惠州LNG 项目部,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 钢管桩 (物资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位于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坐落于惠东县平海镇平海电厂北侧,距县城55公里,距香港40海里,距惠州深水港仅5.6海里。惠州城区可通过惠大高速转惠莞高速或惠深沿海高速再经广惠高速延长线到达稔平半岛,再经县道X210转Y007乡道可达到本工程所在地。
本工程为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建设1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6.6万方LNG船舶,设计接卸能力650万吨/年,泊位长度370米;1个工作船码头,泊位长度 50米。建设内容包括1座LNG码头、一座工作船码头、引桥,建设附属的消防、控制、导助航等设施,以及港池航道疏浚、护岸加高加固、海水排水口等。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体系认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6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1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被代理企业具备2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自己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存储和运输能力。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3.6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 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一航局一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1月 02日 10:00 时至 2023 年 01 月 07日 10:00 时(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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