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ZBD0000755ZX00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招标人有权延长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请登录)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区域如下:
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个,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360元/条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原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例与本项目类似的短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月1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ZBD0000755ZX00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2-2024年政法委员会综治手机群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招标人有权延长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预估采购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CP10008渠道服务 | 手机群发短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网合一短信发送通道接入、客服支撑服务等) | 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 4458240元人民币(不含税) | 123840000条短信 | 江苏镇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区域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
中标份额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第一名 | 70% | 江苏镇江 | / |
2 | 第二名 | 30% | 江苏镇江 | / |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360元/条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原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例与本项目类似的短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月1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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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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