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总工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3;招标编号:洛建招2023-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项目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与景华路交叉口东南角,改造范围占地面积约71.1亩,改造建筑面积约35176平方米,包含工人文化宫剧场及基地西侧附属用房建筑,其中,基地西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31343㎡,仅针对外立面进行改造;工人文化宫剧场建筑面积约3833㎡,针对外立面及剧场内部空间布置进行改造提升;新建综合活动中心约22658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12501㎡,主要建设游泳池、乒乓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全民健身场地等,植入适应当前青年休闲活动的项目;地下建筑面积10157㎡,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含人防)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及照明工程,通信电视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道路工程,室外广场,地面硬化及绿化工程等设施。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人防、消防设计),作图深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8、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完成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自方案批复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10、招标控制价:2431940.40元,控制费率:1.58%。
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费率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费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费率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2、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8日24:00(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3;招标编号:洛建招2023-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项目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与景华路交叉口东南角,改造范围占地面积约71.1亩,改造建筑面积约35176平方米,包含工人文化宫剧场及基地西侧附属用房建筑,其中,基地西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31343㎡,仅针对外立面进行改造;工人文化宫剧场建筑面积约3833㎡,针对外立面及剧场内部空间布置进行改造提升;新建综合活动中心约22658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12501㎡,主要建设游泳池、乒乓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全民健身场地等,植入适应当前青年休闲活动的项目;地下建筑面积10157㎡,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含人防)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及照明工程,通信电视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道路工程,室外广场,地面硬化及绿化工程等设施。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人防、消防设计),作图深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8、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完成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自方案批复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10、招标控制价:2431940.40元,控制费率:1.58%。
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费率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费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费率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2、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8日24:00(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