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采购人 普洱市公安局 的委托,现对 普洱市公安局购买芬太尼设备项目(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购买芬太尼设备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手持拉曼光谱仪 | 4 | 台 |
2 | 红外光谱仪 | 4 | 台 |
2.5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6交货地点:普洱市公安局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16日至2023年1 月 28日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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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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