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雄县行政审批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3]2号)、《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表》(招标方案核准:2023-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设计。(2)项目建设地点:雄县域内7座桥梁。(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涉及7座桥梁改造工程,其中:中桥2座、小桥 5座;改造方式为一座维修加固,六座拆除重建。改造标准采用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南沙口桥为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4)项目估算总投资:1290.4259万元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及初步设计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相关业务。(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制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u.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7 00:00至2023-01-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雄县行政审批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3]2号)、《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表》(招标方案核准:2023-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雄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设计。(2)项目建设地点:雄县域内7座桥梁。(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涉及7座桥梁改造工程,其中:中桥2座、小桥 5座;改造方式为一座维修加固,六座拆除重建。改造标准采用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南沙口桥为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4)项目估算总投资:1290.4259万元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及初步设计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相关业务。(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制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u.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7 00:00至2023-01-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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