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永明漳招【2023】002 )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45239.52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945239.52元(含暂列金45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日;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45239.52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945239.52元(含暂列金45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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