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军区联棚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2〕18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建设单位为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代建单位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四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905.75m²,总建筑面积25401.26m²,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250.73m²,地上建筑面积20150.53m²。主要建设内容∶1栋综合办公楼,1栋全护理养护楼,2栋半护理养护楼,2栋自理养护楼等,以及配套建设食堂、门卫、停车场、道路、水、电、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防等设施。
2.3本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一案两书”(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和项目法律意见书)、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审核、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以及后期由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咨询服务。实际工作内容最终由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规范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咨询: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建筑)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咨询师可以兼任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09时00分。
点军区联棚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2〕18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建设单位为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代建单位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四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905.75m²,总建筑面积25401.26m²,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250.73m²,地上建筑面积20150.53m²。主要建设内容∶1栋综合办公楼,1栋全护理养护楼,2栋半护理养护楼,2栋自理养护楼等,以及配套建设食堂、门卫、停车场、道路、水、电、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防等设施。
2.3本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一案两书”(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和项目法律意见书)、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审核、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以及后期由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咨询服务。实际工作内容最终由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规范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咨询: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建筑)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咨询师可以兼任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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