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23-2025年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ZSJD22QY0127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数量和招标金额不作保证,具体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招标为协议货物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项目内容:2023-2025年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具体为:
01包组:电池供电电磁流量计(DN50-DN200)
02包组:市电供电电磁流量计(DN50-DN200)
投标人可以选择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当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组投标时,投标文件可提供一份。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协议供货商供货范围涵盖了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各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方,以及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和其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方。
2.协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包组):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于开标当天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生产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销售公司(指与生产制造厂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销售公司),如生产制造厂家或销售公司在中国境内不直接参与所有投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则可指定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代理商应满足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办公时间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项目编号:ZSJD22QY0127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数量和招标金额不作保证,具体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招标为协议货物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项目内容:2023-2025年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具体为:
01包组:电池供电电磁流量计(DN50-DN200)
02包组:市电供电电磁流量计(DN50-DN200)
投标人可以选择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当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组投标时,投标文件可提供一份。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协议供货商供货范围涵盖了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各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方,以及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和其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方。
2.协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包组):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于开标当天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生产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销售公司(指与生产制造厂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销售公司),如生产制造厂家或销售公司在中国境内不直接参与所有投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则可指定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代理商应满足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办公时间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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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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