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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城市大脑二期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0503-04-04-499885)获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恒泰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指挥大屏(市委+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宜昌市
2、项目规模:将目前宜昌市市委3号会议室和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安装部署LED显示大屏,用于本次城市大脑指挥系统的展示。
本项目的使用范围覆盖宜昌市市委及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宜昌市市委3号会议室和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安装部署LED显示大屏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6、工期:30日历天
7、安全承诺: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单位公章,分支机构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电子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职务,应在对应职务栏填写该人员信息):
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复印件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人员承诺书》。
6.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人员承诺书》)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2年 7 月- 9 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打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的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对现场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不作要求);
8、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日起至2023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宜昌市
2、项目规模:将目前宜昌市市委3号会议室和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安装部署LED显示大屏,用于本次城市大脑指挥系统的展示。
本项目的使用范围覆盖宜昌市市委及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宜昌市市委3号会议室和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安装部署LED显示大屏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6、工期:30日历天
7、安全承诺: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单位公章,分支机构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电子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职务,应在对应职务栏填写该人员信息):
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复印件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人员承诺书》。
6.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人员承诺书》)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2年 7 月- 9 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打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的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对现场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不作要求);
8、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日起至2023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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