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采购文件获得当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根据《许继集团物资部关于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接受代理商、集成商或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要求:
5.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5.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7.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获取时间内(2023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2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 包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合同签订 单位 |
W01 |
线圈恒压干燥设备 |
线圈恒压干燥设备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福建福州 |
24个月 |
福州天宇电气有限公司 |
W02 |
大型激光切割机、半自动上料激光切管机 |
大型激光切割机 |
1 |
套 |
24个月 |
|||
半自动上料激光切管机 |
1 |
套 |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采购文件获得当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根据《许继集团物资部关于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接受代理商、集成商或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要求:
5.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5.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7.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包号 |
资质要求 |
W01 |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及履约(合同签订、供货、售后等)。 2.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包W01投标人须有不少于一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线圈恒压干燥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提供的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50%)。 |
W02 |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及履约(合同签订、供货、售后等)。 2.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包W02投标人须有不少于一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激光切割机的供货业绩及不少于一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元的激光切管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提供的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50%)。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获取时间内(2023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2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