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37,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6日至 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3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37,6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渣土堆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6日至 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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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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