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项目已由桦甸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109]-0003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DZC202301110002 ;
2、项目名称: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项目 ;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3354600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采购需求: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
6、采购范围:以土壤涉及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为重点,在桦甸市开展调查工作,提交成因排查、分析报告以及相关图件;
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8、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9、工程地点:桦甸市;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地质调查、测绘、测试等相关内容;
(2)能够组织开展布点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检测及绘制相关图件等工作;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在吉林省内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
(4)业绩要求2017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个(农用地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地下水调查、地质勘查等)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环境或地质类专业高工级及以上职称,且保证至少5年以上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3日,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项目已由桦甸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109]-0003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DZC202301110002 ;
2、项目名称: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项目 ;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3354600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采购需求:桦甸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试点;
6、采购范围:以土壤涉及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为重点,在桦甸市开展调查工作,提交成因排查、分析报告以及相关图件;
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8、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9、工程地点:桦甸市;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地质调查、测绘、测试等相关内容;
(2)能够组织开展布点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检测及绘制相关图件等工作;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在吉林省内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
(4)业绩要求2017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个(农用地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地下水调查、地质勘查等)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环境或地质类专业高工级及以上职称,且保证至少5年以上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3日,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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