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包头市东河区太平洋商业广场124、125号商铺(第五次挂牌)
包头市东河区太平洋商业广场124、125号商铺(第五次挂牌)
日期:2023-02-03 收藏项目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号)显示:本次房地产评估结果含增值税,本次房地产的评估未考虑交易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机构备查)
2、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购房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5万元 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本项目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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