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阳澄湖健康颐养酒店项目(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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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阳澄湖健康颐养酒店项目(工程暂估价)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2】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阳澄湖健康颐养酒店项目(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度假区中横路北、百溇路东 2.2规模:最大单体幕墙建筑面积为2420平方米,幕墙最大高度为21.5米;合同估算价8876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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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0031003001 | 新建阳澄湖健康颐养酒店项目(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 | 新建阳澄湖健康颐养酒店项目(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 | 8876.00 | 108 | 108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幕墙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类似业绩如为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除上述要求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证明幕墙工程部分是该报名单位完成的),以及能证明该幕墙工程部分造价金额的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5)本项目不接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企业参与投标。(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须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9)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为保证本项目招投标的竞争性,根据苏住建建〔2019〕50号文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少于7家,否则降低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大于7家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以此为准。具体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10)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4号)。(11)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12)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定量加定性评审。评审定量因素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综合考评、企业业绩、项目组人员配备,企业获奖;定性因素包括:通过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过往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16日00:00至2023年02月22日2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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