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白城市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已由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编号为0011801的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人为白城市洮北区林业和草原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基本项目概况介绍:
2.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
2.2标段划分、采购项目预算及采购范围见下表: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预算 |
BCCG20230025-1 |
吉林省白城市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防火车辆工程 | 购置防火车辆3辆 |
49万元 |
BCCG20230025-2 |
吉林省白城市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基本灭火机具及人员装备工程 | 购置基本灭火机具93台/套、人员装备100套 |
45.43万元 |
2.4 项目地点:白城市洮北区;
2.5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6供货期:签订合同之后30日内供货结束;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2月24日17时30分,(请登录)领取。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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