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含下穿隧道)(金惠街以北168m-橙桔路以南167m)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含下穿隧道)(金惠街以北168m-橙桔路以南167m)(监理)
2.2建设规模:道路及附属工程改扩建。工程含道路工程、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智慧综合杆工程。
2.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金惠街以北168m-橙桔路以南167m。
2.5监理服务期: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监)工程。
3.3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其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10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7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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