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项目(第五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应答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比选失败;第二次发布公告后,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应答人不足三家,第二次比选失败;第三次发布公告后,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应答人不足三家,第三次比选失败。第四次发布公告后,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应答人不足三家,第四次比选失败。现发布第五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项目(第五次)(采购代理编号:LZLT202225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比选项目:2022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项目(第五次)
1.2 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预算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交货期:以采购人委托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1.2.4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5采购结果(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
1.2.6中选人数量:确定2名中选人。
1.2.7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6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6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并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2.4 应答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提供的发票信息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b、业绩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c、业绩合同服务方必须为应答人或生产厂商。)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参加应答的须提供加盖原厂公章且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扫描件,若设备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原厂与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6 应答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切实可行的供货安装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8 应答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项目(第五次)(采购代理编号:LZLT202225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比选项目:2022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项目(第五次)
1.2 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预算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交货期:以采购人委托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1.2.4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5采购结果(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
1.2.6中选人数量:确定2名中选人。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
份额 |
份额预算(不含税,万元) |
份额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
份额分配 (数量,台) |
400 |
360 |
1 |
240 |
216 |
6000 |
2 |
160 |
144 |
4000 |
||
合计 |
/ |
400 |
360 |
10000 |
1.2.7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6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6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并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2.4 应答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提供的发票信息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b、业绩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c、业绩合同服务方必须为应答人或生产厂商。)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参加应答的须提供加盖原厂公章且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扫描件,若设备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原厂与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6 应答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切实可行的供货安装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8 应答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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