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溪尾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建瓯市水利局 文件瓯水【2022】22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建瓯市水利局 ,(请登录)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瓯市溪尾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监理 ;
2.2 建设地点:建瓯市东游镇 ;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2.4 工程施工费总投资:项目预算价为9702749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瓯市溪尾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的监理 ;
2.6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1~SL637-2012、SL638~SL639-2013)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2.8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监理费用招标控制价为工程预算价的2.2%,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准的2.2%计酬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本监理单位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是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本监理单位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并承诺施工期间及时到位;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并承诺施工期间及时到位;
3.6 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9日至2023年3月9日23时59分(请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瓯市溪尾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监理 ;
2.2 建设地点:建瓯市东游镇 ;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2.4 工程施工费总投资:项目预算价为9702749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瓯市溪尾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的监理 ;
2.6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1~SL637-2012、SL638~SL639-2013)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2.8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监理费用招标控制价为工程预算价的2.2%,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准的2.2%计酬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本监理单位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是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本监理单位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并承诺施工期间及时到位;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并承诺施工期间及时到位;
3.6 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9日至2023年3月9日23时59分(请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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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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