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宣传品库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对分行宣传品库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招标人机关部室及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宣传品实物的采购,预计采购量为人民币5000万元/年。
本项目共分六个包件,分包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包:居家日用
第二包:食品粮油
第三包:厨房用具
第四包:数码车载
第五包:个人护理
第六包:生活电器
上述包件投标人可兼投且兼中,每包件入围供应商比例不多于每包件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且第一包居家日用类、第二包食品粮油类、第三包厨房用具类、第四包数码车载类入围供应商分别不多于10家,其余包件入围供应商均分别不多于5家。
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
供货对象: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机关部室及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
供货地点: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机关部室、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及指定的地点。
供货周期:三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入围供应商产生后,招标人将以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入围供应商供货,并按实际采购量进行决算结账。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须承诺为其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承诺在入围后提供有权部门所要求的强制性检验合格证书、商标注册证;如果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须承诺在入围后提供所供产品的销售许可权证明(授权连贯且有效);如果提供的是进口商品,还须承诺提供完整的合法进关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与金融机构或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的宣传品供应合作案例,其中单笔合同采购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或同一法人单位自然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须同时提供与该合同相匹配的由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11.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整。
一、采购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对分行宣传品库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招标人机关部室及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宣传品实物的采购,预计采购量为人民币5000万元/年。
本项目共分六个包件,分包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包:居家日用
第二包:食品粮油
第三包:厨房用具
第四包:数码车载
第五包:个人护理
第六包:生活电器
上述包件投标人可兼投且兼中,每包件入围供应商比例不多于每包件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且第一包居家日用类、第二包食品粮油类、第三包厨房用具类、第四包数码车载类入围供应商分别不多于10家,其余包件入围供应商均分别不多于5家。
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
供货对象: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机关部室及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
供货地点: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机关部室、辖内各中心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及指定的地点。
供货周期:三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入围供应商产生后,招标人将以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入围供应商供货,并按实际采购量进行决算结账。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须承诺为其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承诺在入围后提供有权部门所要求的强制性检验合格证书、商标注册证;如果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须承诺在入围后提供所供产品的销售许可权证明(授权连贯且有效);如果提供的是进口商品,还须承诺提供完整的合法进关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与金融机构或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的宣传品供应合作案例,其中单笔合同采购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或同一法人单位自然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须同时提供与该合同相匹配的由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11.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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