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YDG[CS]2023001
项目名称:漳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3-06至2023-03-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漳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两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 |
3(年) |
否 |
运维服务包含两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及一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搬迁、安装调试、2个月运行维护。验收要求:1、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2、(1)成交供应商需定期向采购人提交运营报告。(2)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维护状况汇总统计表报告。(3)每季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季度维护报告。(4)半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半年维护报告。(5)1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3、监测子站性能检查改善报告,每年配合性能检查计划分梯次汇整,内容包含:(a)综述(b)各监测子站参数达标结果总结(c)各监测子站质控任务总结表(数据获取率,校准执行等)(d)各监测子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e)各监测子站校准结果,工作记录和控制图(f)各监测子站精度校准结果表(g)各监测子站附录维修工作表及测试报告。(h)结论与建议(j)采购人所规定其他条目。4、运营服务结束要求合同结束前2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成交供应商须于计划结束后15日内完成修复,双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a)各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b)各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c)气体使用状况(d)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e)PM10采样滤膜使用估算(f)灭火器有效期限(g)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3-06至2023-03-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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