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或框架合同份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本次采购框架合同预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660.37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700.00万元。本次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结算以实际分公司下单为准。
实施地域:四川省成都市
计划工期:/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满足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营业收入平均值不低于300万元;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备查。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业务整体营销方案策划、宣传推广设计制作、营销活动方案策划及活动组织、展览展示、宣传片制作及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及运营支撑等;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4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两翼业务宣传推广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09日17:00至2023年03月1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或框架合同份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本次采购框架合同预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660.37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700.00万元。本次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结算以实际分公司下单为准。
实施地域:四川省成都市
计划工期:/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1 | 第一名 | 50% | 350 | 四川省成都市 |
2 | 第二名 | 30% | 210 | |
3 | 第三名 | 20% | 14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满足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营业收入平均值不低于300万元;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备查。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业务整体营销方案策划、宣传推广设计制作、营销活动方案策划及活动组织、展览展示、宣传片制作及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及运营支撑等;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4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两翼业务宣传推广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09日17:00至2023年03月1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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