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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信2023年全屋智能定制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4 收藏项目
南京电信2023年全屋智能定制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电信2023年全屋智能定制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南京电信为满足开展家庭DICT业务,为用户提供家庭全屋智能家居的定制化服务,需采购一批智能家居设备。
1.1.2采购预估规模:人民币450万元(含税)。
1.1.3交货地点: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符合招标人制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1.1.5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供货期:自收到招标人订单后5日历日之内完成供货。
1.1.7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
1.2招标内容:智能家居设备一批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预估规模
(含税)
1
  智能家居设备
 
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50万元

(请登录)
1.3划分标包和中标人数量: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7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提供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15日08:30:00至2023年03月20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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