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长兴分公司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采购项目
序号 | 品名 | 规格、技术要求 | 年度预估用量 | 单位 |
1 | 盐汽水空瓶(含标签和瓶盖) | 600ML,瓶净重23克,抗压能力3.0Mpa,瓶口28,规格:1881 | 200万 | 只 |
2 | 纯净水空瓶(含标签和瓶盖) | 350ML,瓶净重21克,无压抗压,瓶口28,规格:1881 | 130万 | 只 |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供货周期:按招标人合同约定分批送货。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生产单位;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3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