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人民医院铁路帮扶栾川县防疫医疗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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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3-13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人民医院铁路帮扶栾川县防疫医疗物资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86,400.00元 | ||||||||||||||||
最高限价:1786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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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防疫医疗物资一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 5.2、采购范围:其他医疗设备一批以及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有创呼吸机一批;微量注射泵一批;医用血氧检测仪一批; 二标段:无创呼吸机一批;心电监护一批;高流量养疗仪一批;输液泵一批。 注: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响应,允许多个标段同时成交。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质保期:二年; 5.4、资金来源:2023年铁路帮扶资金; 5.5、交货期: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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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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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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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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