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B-202303022
项目名称: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52,697.2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2,697.2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52,697.2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7)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5)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8)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10)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52,697.2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2,697.2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52,697.2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52,697.26 |
5,852,697.26 |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7)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铜川市王益区漆水河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5)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8)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10)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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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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