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智能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政协)(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安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智能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HX2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智能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25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到代理机构查阅。
五、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0.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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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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