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宜春市袁州区财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2023-A0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基金概况: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21日注册成立,2021年7月21日完成基金备案,母基金目前已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个,为宜春市大海龟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投资规模2000万元。
2.基金规模: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计划出资3亿元,目前出资1亿元。
3.基金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连续延长2次为限。
5.基金管理费和业绩绩效:
(1)基金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对外投资出资额的1.8%收取(如果后续发起成立各类子基金时,子基金管理人和母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家机构,则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进行重复收取管理费)。
(2)基金原则上按照市场通行惯例确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收益分配规则,即超过门槛收益率按照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超额收益提取业绩绩效。如果有限合伙人的业绩分配按照单利计算达到8%/年,则将超过8%/年部分收益的5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
6.招标控制价说明:
(1)管理费招标控制价:对外投资出资额×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预期门槛收益率招标控制价: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管理人变更说明:由于原母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申请进行母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3年04月04日起至2023年04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止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2023-A0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基金存续 期限 |
基金管理费 招标控制价 |
预期门槛收益率 招标控制价 |
项目要求 |
1 | 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 对外投资出资额× 1.8% ,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2.基金规模: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计划出资3亿元,目前出资1亿元。
3.基金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连续延长2次为限。
5.基金管理费和业绩绩效:
(1)基金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对外投资出资额的1.8%收取(如果后续发起成立各类子基金时,子基金管理人和母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家机构,则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进行重复收取管理费)。
(2)基金原则上按照市场通行惯例确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收益分配规则,即超过门槛收益率按照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超额收益提取业绩绩效。如果有限合伙人的业绩分配按照单利计算达到8%/年,则将超过8%/年部分收益的5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
6.招标控制价说明:
(1)管理费招标控制价:对外投资出资额×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预期门槛收益率招标控制价: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管理人变更说明:由于原母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申请进行母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3年04月04日起至2023年04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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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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