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以皖发改农经函〔2022〕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
2.2招标编号:20
2.3招标编号:20
2.4项目概况:驷马山灌区位于安徽省东部,是安徽省最大的提水灌区,灌区总土地面积3950km²,设计灌溉面积365.4万亩,涉及皖苏两省的合肥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和南京市的10个县 (市、区)。目前,部分骨干工程及灌溉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灌溉水源工程不足,已建水源工程老化失修;输水渠道淤积、渗漏,渠道堤防缺乏防护措施,渠系建筑物老化;量测水设施不足,管理手段和管理设施落后等问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区域乡村振兴,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实施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引水渠道扩清硬化5.58Km,其中旗杆二级站引水渠2.12Km(设计流量8.98 m3/s),枣林三级站引水渠3.46Km(设计流量6.43 m3/s);渠系配套建筑物26座,其中水闸7座,渡槽3座,放水涵7座,10m跨桥梁3座,8m跨桥梁6座等项目施工。
2.5建设地点:安徽省来安县境内。
2.6项目概算:本标段投资约2500万元。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9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实际工期”的结束时间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结束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 (含) 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在一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类似项目均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或堤防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4日至开标时间。
4.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以皖发改农经函〔2022〕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
2.2招标编号:20
2.3招标编号:20
2.4项目概况:驷马山灌区位于安徽省东部,是安徽省最大的提水灌区,灌区总土地面积3950km²,设计灌溉面积365.4万亩,涉及皖苏两省的合肥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和南京市的10个县 (市、区)。目前,部分骨干工程及灌溉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灌溉水源工程不足,已建水源工程老化失修;输水渠道淤积、渗漏,渠道堤防缺乏防护措施,渠系建筑物老化;量测水设施不足,管理手段和管理设施落后等问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区域乡村振兴,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实施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引水渠道扩清硬化5.58Km,其中旗杆二级站引水渠2.12Km(设计流量8.98 m3/s),枣林三级站引水渠3.46Km(设计流量6.43 m3/s);渠系配套建筑物26座,其中水闸7座,渡槽3座,放水涵7座,10m跨桥梁3座,8m跨桥梁6座等项目施工。
2.5建设地点:安徽省来安县境内。
2.6项目概算:本标段投资约2500万元。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来安片施工2标,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9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实际工期”的结束时间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结束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 (含) 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在一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类似项目均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或堤防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4日至开标时间。
4.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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