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国润康养园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天正国润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润康养园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9008.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其中医疗片区24000平方米,养老片区155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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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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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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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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