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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务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三批)(项目4)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07 收藏项目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务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三批)(项目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务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三批)(项目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焊轨机、打磨车、捣固车、轨道车、长轨车等配件465项,590.55万元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焊轨机、打磨车、捣固车、轨道车、长轨车等配件465项,上述物资拟不划分包件,均可单项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适用车型或设备的主机厂。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国外制造商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须提供有效准确的中文译本。授权证书不限制代理区域。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物资投标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B类配件须具备有效的《工务机械车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或符合《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第二十三条的书面说明。(3).A类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供货时提供)。(4).本次招标(采购)所有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3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铁路行业(主机厂或铁路局集团公司)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供应商)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供应商)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2).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3).国铁采购平台专用物资专区上架后同种配件合同自动终止。(4).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5).本次采购可拆包单项报价。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7日08:30至2023年4月13日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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