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XKSJ-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根据《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调整计划的通知》(郑计建﹝2023﹞3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站客运设施改造(站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郑铁计函[2023]192号),项目业主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新乡车站
2.2 建设项目规模:
新乡站中心里程位于京广线K598+271,隶属郑州铁路局新乡车务段管辖,运输组织由郑州局统一管理。车站业务性质为客、货运站,现为一等甲级区段站。车站站房位于站场南端。新乡站施工图设计资料显示,最高聚集人数按4000人设计。根据《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 10100-2018)3.2.1条,该站属于大型站。新乡站站房建筑面积为9726㎡,综合服务楼4134㎡,总计13860㎡。站台既有消防设施及天桥、地道宽度等均不满足大型站标准,因此需进行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客运设施改造(站场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旅客天桥更新改造;
(2)旅客地道延长,既有地道整修;
(3)站台面整修;
(4)风雨棚延长;
(5)围墙、照明、通信、信号等配套设施改造。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正式开通及质保期的全过程服务,服务期限18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号,计划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预算编制(含招标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概算清理,施工配合,以及联调联试、验收开通、质保期等阶段的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XKSJ-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5 年内)独立或作为总体单位承担过国家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财务要求:2019~2021 (近三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000万元;
(4)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5 年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仅接受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做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根据《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调整计划的通知》(郑计建﹝2023﹞3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站客运设施改造(站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郑铁计函[2023]192号),项目业主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新乡车站
2.2 建设项目规模:
新乡站中心里程位于京广线K598+271,隶属郑州铁路局新乡车务段管辖,运输组织由郑州局统一管理。车站业务性质为客、货运站,现为一等甲级区段站。车站站房位于站场南端。新乡站施工图设计资料显示,最高聚集人数按4000人设计。根据《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 10100-2018)3.2.1条,该站属于大型站。新乡站站房建筑面积为9726㎡,综合服务楼4134㎡,总计13860㎡。站台既有消防设施及天桥、地道宽度等均不满足大型站标准,因此需进行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客运设施改造(站场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旅客天桥更新改造;
(2)旅客地道延长,既有地道整修;
(3)站台面整修;
(4)风雨棚延长;
(5)围墙、照明、通信、信号等配套设施改造。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正式开通及质保期的全过程服务,服务期限18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号,计划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新乡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预算编制(含招标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概算清理,施工配合,以及联调联试、验收开通、质保期等阶段的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XKSJ-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5 年内)独立或作为总体单位承担过国家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财务要求:2019~2021 (近三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000万元;
(4)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5 年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仅接受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做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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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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