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TF20230396
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第一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42.19
最高限价(万元):342.19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实地评价涉及云南省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各标段中标人须在2023年7月6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按评价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出具相应阶段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B: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C: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D: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E: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F: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G: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8)H: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9)I: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0)J: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19 17:00至2023-04-25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YDCTF20230396
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第一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42.19
最高限价(万元):342.19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实地评价涉及云南省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各标段中标人须在2023年7月6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按评价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出具相应阶段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B: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C: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D: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E: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F: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G: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8)H: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9)I: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0)J: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19 17:00至2023-04-25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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