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固镇县水安·龙府上院项目1#、2#、6#地块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B20(请登录)
招标人:安徽水安龙浍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固镇县胜利路与西圩路交口
实施时间:2023年5月
项目内容:该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01437.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46187.6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等,其中住宅户数约为2080户,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基坑支护设计等(本次不包含景观设计)并具备图审条件。
项目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基坑支护设计等(本次不包含景观设计)并具备图审条件。
项目规模:该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01437.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46187.6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等,其中住宅户数约为2080户。
投资估算:59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②对应的图审合格证,面积以图审合格证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业绩: /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下载时间:2023年4月21日以后
项目名称:固镇县水安·龙府上院项目1#、2#、6#地块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B20(请登录)
招标人:安徽水安龙浍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固镇县胜利路与西圩路交口
实施时间:2023年5月
项目内容:该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01437.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46187.6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等,其中住宅户数约为2080户,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基坑支护设计等(本次不包含景观设计)并具备图审条件。
项目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基坑支护设计等(本次不包含景观设计)并具备图审条件。
项目规模:该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01437.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46187.6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等,其中住宅户数约为2080户。
投资估算:59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②对应的图审合格证,面积以图审合格证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业绩: /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下载时间:2023年4月2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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