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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2 收藏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3年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S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清运处置
2.2招标范围:
建筑垃圾具体包括:工程渣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数量约9万吨(约4.5万m³)。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期
自接到招标方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允许偏离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能够履行合同的能,按照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投标方具有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证及城市垃圾或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1.2投标方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垃圾运输经验和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有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排放标准不低于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
3.1.3投标方在投标前,由招标方统一组织到现场实地踏勘,并签字确认,未进行实地踏勘的单位禁止参与投标。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2日19:00起至2023年4月29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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