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鼎丽招[2023]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莲都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资质能力评分供应商具有CMA资质证书、CNAS认证证书、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入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库的,得3分。投标单位具有土壤检测类相关专利的,得1分。说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供应商具有(1)、CMA资质证书、(2)、CNAS认证证书或CATL证书、(3)、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供应商入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库的,得3分。投标单位具有土壤检测类相关专利的,最高1分。说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2场地及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评分(1)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 1000 m2(含)以下不得分; 1000 m2-3000 m2 ,得2分;3000 m2 (含)以上,得4分。(2)仪器设备配备配置是否齐全合理,投标人自己持有ICP-MS、ICP、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极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铂金坩埚,以上每提供一样设备得********分,最多得4分。说明: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平面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提供照片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1)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 1000 m2(含)以下不得1分; 1000 m2-3000 m2 ,得2分;3000 m2 (含)以上,得4分。(2)仪器设备配备配置是否齐全合理,投标人自己持有ICP-MS、ICP、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铂金坩埚,以上每提供一样设备得********分,最多得4分。说明: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平面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提供照片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00(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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