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XH-GCZB-20230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1#-5#标准化厂房施工)已由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文号:通县发改审批字【202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化县顺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一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北,规划二路以西区域;
2.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厂房 5栋 ,每栋9000平方米,共计45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023年5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共计5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信用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06日16:30时前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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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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