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徐州淮新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新经备[2020]83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电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部分。
2.2 交货地点: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
2.3 供货期要求:2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所发供货通知后的20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合同估算价:约386.9万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7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产品质量、性能指标、 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必须符合江苏省 电网公司居配标准的各项技术数据。
2.8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 (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应通过 ISO9001 体系认证;
3.5 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6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自2020年04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 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1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 徐 州 ”或 “ 信 用 江 苏 ” 网 站 公 示 (“ 信 用 徐 州 ” 公 示 地 址 :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 月28 日至2023年05 月17 日09时30分;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月17日09 时 30 分。
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徐州淮新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新经备[2020]83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10kV配电工程公建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电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部分。
2.2 交货地点:四季印象秋实苑小区。
2.3 供货期要求:2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所发供货通知后的20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合同估算价:约386.9万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7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产品质量、性能指标、 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必须符合江苏省 电网公司居配标准的各项技术数据。
2.8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 (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应通过 ISO9001 体系认证;
3.5 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6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自2020年04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 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1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 徐 州 ”或 “ 信 用 江 苏 ” 网 站 公 示 (“ 信 用 徐 州 ” 公 示 地 址 :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 月28 日至2023年05 月17 日09时30分;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月17日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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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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