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永****公司云盖山煤矿二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该标段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吊篮智能刷卡器总成 SP22 台 2 2 吊篮智能接收器 SP22 块 2 3 吊篮智能IC卡 s70 个 200 4 吊篮电机(铜齿轮) 48V80W 台 100 5 吊篮篮筐(上下筐ABS) 530*530*780mm 套 50 6 吊篮钛镁合金底板 530*530*20mm 块 100 7 吊篮边绳 φ********(10m) kg 50 8 吊篮中绳 9m kg 20 9 吊篮智能遥控器 SP22 台 2 10 吊篮弹簧 φ4*10*110mm 个 100 11 吊篮提升总成 φ110mm 套 5 12 吊篮提升轴 φ*********405mm 个 10 13 吊篮提升支架 φ405*90*108 个 10 本次采购拟签订一年期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2)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其中,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应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按照票面开具的实际税率填写。 (4)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安全生产急用物资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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