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可研【2023】第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3】第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致和街道;
2.2建设内容:共涉及3条市政道路的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37.8亩,道路总长约3701 米,其中主干路胜利大街长约858米、红线宽30米;次干路福苑路长约1712米、红线宽24米;支路纬一路长约1131米、红线宽16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2.3项目总投资:约38061.80万元。
2.4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包含设计文件涉及的专家论证或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8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9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可研【2023】第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3】第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致和街道;
2.2建设内容:共涉及3条市政道路的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37.8亩,道路总长约3701 米,其中主干路胜利大街长约858米、红线宽30米;次干路福苑路长约1712米、红线宽24米;支路纬一路长约1131米、红线宽16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2.3项目总投资:约38061.80万元。
2.4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包含设计文件涉及的专家论证或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8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9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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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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