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二批辅机设备(第7包:高压加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二批辅机设备(第7包:高压加热器)采购
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一、招标条件
受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惠来电厂地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厂址北依海岸丘陵,东、南、西三面临海,西距惠来县城约25 km,东北距离汕头市区约40 km,西北距离揭阳市区约62 km,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
(3)项目规模: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1000MW机组。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为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建设场地预留100万t/a碳捕集建设用地,并留有扩建条件。
(4)项目计划投产时间:
惠来电厂5、6号机组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5、6号机组分别于2025年5月和2025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
(5)工期/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6)投标人应提供满足1)或2)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且备注包括设计(限第一类压力容器)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且备注为“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7)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等于或高于ISO9000系列标准)。
3.2业绩要求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蛇形换热管高压加热器的制造(含分包制造)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关键页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四、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起-2023年05月16日止;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00起,2023年05月16日16:00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二批辅机设备(第7包:高压加热器)采购
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一、招标条件
受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惠来电厂地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厂址北依海岸丘陵,东、南、西三面临海,西距惠来县城约25 km,东北距离汕头市区约40 km,西北距离揭阳市区约62 km,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
(3)项目规模: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1000MW机组。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为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建设场地预留100万t/a碳捕集建设用地,并留有扩建条件。
(4)项目计划投产时间:
惠来电厂5、6号机组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5、6号机组分别于2025年5月和2025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
(5)工期/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 |
高压加热器 |
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6)投标人应提供满足1)或2)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且备注包括设计(限第一类压力容器)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且备注为“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7)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等于或高于ISO9000系列标准)。
3.2业绩要求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蛇形换热管高压加热器的制造(含分包制造)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关键页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四、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起-2023年05月16日止;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00起,2023年05月16日16:00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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