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工程监理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平市菁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平市菁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平市双洋镇温坑村;
2.2 工程规模: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为小(1)型水库,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功能。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8.2km2,水库总库容140万m3,最大坝高42m。建设内容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堰顶挂闸)、进水口、灌溉与供水管道及配套输水建筑物、上坝公路、复建道路等组成。(具体以有权部门批复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1200000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完成过已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并且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坝高不低于40米的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和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聘任材料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18时至2023年05月31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31 0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工程监理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平市菁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平市菁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平市双洋镇温坑村;
2.2 工程规模: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为小(1)型水库,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功能。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8.2km2,水库总库容140万m3,最大坝高42m。建设内容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堰顶挂闸)、进水口、灌溉与供水管道及配套输水建筑物、上坝公路、复建道路等组成。(具体以有权部门批复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平市双洋镇二十四溪水库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1200000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完成过已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并且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坝高不低于40米的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和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聘任材料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18时至2023年05月31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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