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 EPC总承包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避雷器(TX-BD-19包)、变电综合自动化系统(TX-BD-22包)、辅助监控系统(TX-BD-23包)、接触网开关屏(TX-BD-24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大致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阿巴嘎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394.169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全长261km,包含10车站10区间。
省界至黑城子段共计20.1km,新建单线电气化区段;黑城子至正蓝旗段共计36.5km,既有单线电气化区段(线路未开通),正蓝旗至锡林浩特段共计204.4km,既有双线电气化改造区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1至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招标项目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 EPC总承包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避雷器(TX-BD-19包)、变电综合自动化系统(TX-BD-22包)、辅助监控系统(TX-BD-23包)、接触网开关屏(TX-BD-24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大致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阿巴嘎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394.169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全长261km,包含10车站10区间。
省界至黑城子段共计20.1km,新建单线电气化区段;黑城子至正蓝旗段共计36.5km,既有单线电气化区段(线路未开通),正蓝旗至锡林浩特段共计204.4km,既有双线电气化改造区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第二批)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1至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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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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