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备案编号中县发改〔2021〕71号、2109-431221-04-01-224297,项目业主为中方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方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3184.85m2,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楼4栋,实训楼1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食堂1栋,运动场看台等室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检测内容包括低应变、声波透射法、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功能性检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1315960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检测工期: 60 日历天,检测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具体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的技术要求,基桩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为低应变、声波透射法检测及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管桩不少于总桩数的30%,旋挖灌注桩全数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抽检数量为10%,且不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浅基础采用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对持力层进行检测,单位工程检测数量每500㎡不少于1点,且总点数不少于3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需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外,拟定检测人员至少须配备4人,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备案编号中县发改〔2021〕71号、2109-431221-04-01-224297,项目业主为中方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方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3184.85m2,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楼4栋,实训楼1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食堂1栋,运动场看台等室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检测内容包括低应变、声波透射法、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功能性检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1315960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检测工期: 60 日历天,检测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具体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中方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项目(第二次)的技术要求,基桩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为低应变、声波透射法检测及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管桩不少于总桩数的30%,旋挖灌注桩全数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抽检数量为10%,且不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浅基础采用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对持力层进行检测,单位工程检测数量每500㎡不少于1点,且总点数不少于3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需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外,拟定检测人员至少须配备4人,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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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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