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开发改发[202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开发区创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遂宁开发区创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开发改发[2022]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遂内高速与象山路交叉东侧
2.2建设规模:1、在我区全辖区2个镇、5个街道建设30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同时提供相应的服务;2、在卧龙路西片区原中转站选址用地约15亩,规划建设生活垃圾高效分拣中心。规划生产用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高度均超过8米);配套用房(含配电、门卫、公厕用房等)共计280平方米;3、配套垃圾收运及环卫设备购置;4、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地质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关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8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月 8 日 09 时 30 分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开发改发[202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开发区创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遂宁开发区创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开发改发[2022]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遂内高速与象山路交叉东侧
2.2建设规模:1、在我区全辖区2个镇、5个街道建设30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同时提供相应的服务;2、在卧龙路西片区原中转站选址用地约15亩,规划建设生活垃圾高效分拣中心。规划生产用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高度均超过8米);配套用房(含配电、门卫、公厕用房等)共计280平方米;3、配套垃圾收运及环卫设备购置;4、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地质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关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8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月 8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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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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