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公司集采惠州26-1平台和海洋石油118油轮-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集中采购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集团公司集采海洋石油118油轮-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集中采购(标段二)(重新招标)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067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国家十四五节能降耗规划要求及2030年碳达峰、2060年达到碳中和战略目标,并为恩平油田贡献电能。根据目前生产日报数据,海洋石油118伴生气充足,目前最大日均产量在50692 Sm3/d,直到2029年还有10951Sm3/d,通过在海洋石油118增加1套小型燃气透平及燃气增压处理撬,充分利用伴生气资源使其转化成电能贡献效益。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海洋石油118小型燃气透平及燃气增压处理撬 主要技术规格: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应在ISO条件下的额定输出功率为1800KWe及以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数量:1台套 交货地点:恩平库房以及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的广东省内其他交货地点 交货期:2023年11月30日之前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取得ISO/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核实。 2、投标人应为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制造商(含机组成橇商、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燃气轮机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台套(含1台套)额定功率为1500KW@ISO及以上,产品使用燃料是以有机烃类气体为主要燃料的燃气透平发电机的到货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和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额定功率、主要燃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货物名称、供货数量、额定功率、主要燃料均视为无效业绩。2)到货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签字的到货单)。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1、财务报表的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因投标人自身性质无法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应提供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3月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其他要求:1、燃气透平发电机组撬及其配套系统、伴生气压缩机撬及其配套系统等均须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或《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 2、投标人应委托海洋石油主管部门认可的船级社(BV,ABS, DNV, CCS之一)对燃气透平发电机组撬及其配套系统、伴生气压缩机撬及其配套系统、机组橇块外附属设备等进行检验并获得船级社符合性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到2023年05月22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公司集采惠州26-1平台和海洋石油118油轮-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集中采购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集团公司集采海洋石油118油轮-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集中采购(标段二)(重新招标)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067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国家十四五节能降耗规划要求及2030年碳达峰、2060年达到碳中和战略目标,并为恩平油田贡献电能。根据目前生产日报数据,海洋石油118伴生气充足,目前最大日均产量在50692 Sm3/d,直到2029年还有10951Sm3/d,通过在海洋石油118增加1套小型燃气透平及燃气增压处理撬,充分利用伴生气资源使其转化成电能贡献效益。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海洋石油118小型燃气透平及燃气增压处理撬 主要技术规格: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应在ISO条件下的额定输出功率为1800KWe及以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数量:1台套 交货地点:恩平库房以及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的广东省内其他交货地点 交货期:2023年11月30日之前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取得ISO/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核实。 2、投标人应为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制造商(含机组成橇商、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燃气轮机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台套(含1台套)额定功率为1500KW@ISO及以上,产品使用燃料是以有机烃类气体为主要燃料的燃气透平发电机的到货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和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额定功率、主要燃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货物名称、供货数量、额定功率、主要燃料均视为无效业绩。2)到货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签字的到货单)。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1、财务报表的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因投标人自身性质无法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应提供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3月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其他要求:1、燃气透平发电机组撬及其配套系统、伴生气压缩机撬及其配套系统等均须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或《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 2、投标人应委托海洋石油主管部门认可的船级社(BV,ABS, DNV, CCS之一)对燃气透平发电机组撬及其配套系统、伴生气压缩机撬及其配套系统、机组橇块外附属设备等进行检验并获得船级社符合性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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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到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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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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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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