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经济研究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注:包5为单价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下午17:00止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562302-9003001-9999 |
综合 服务 |
包1供电可靠性成本与电价理论研究 |
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背景下供电可靠性成本评估方法与电价理论研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
包2配电网优化规划研究 |
统筹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并网与多类型资源协同的县域配电网优化规划模型与实证研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
||
包3抽蓄水库和路径研究 |
本项目研究新型抽蓄的水库和路径优选方法与应用实证研究技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4年12月31止 |
||
包4聚控特性及电网交互协同研究 |
针对需求侧,开展聚控特性研究及与电网交互协同仿真分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
||
包5重要研究报告设计制作 |
采购范围包括设计和印刷两个类别,设计类包括封面和内容设计、排版;印刷类包括传统印刷、数码印刷、装订、覆膜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包6送受端资源优化与协同研究 |
跨区域送受端灵活性资源优化配置方法与协同运行方式研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
||
包7天气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研究 |
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对新型电力系统源荷双侧的影响机理、风险评估及规划评估方法研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
||
包8绿色产业链研究 |
(1)清洁能源驱动的绿色产业链协同发展核心指标体系研究。(2)清洁能源驱动的绿色产业链投融资模型研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
注:包5为单价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分标名称 |
包号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综合 服务 |
包1供电可靠性成本与电价理论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电力系统可靠性、电力市场等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项目通知书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或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及证明项目时间的项目通知书复印件)。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包2配电网优化规划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与电网规划、配电网规划、电网投资和电网资产分析等相关的研究项目。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包3抽蓄水库和路径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能源电力、地理信息、系统建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研究或咨询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 |
|
包4聚控特性及电网交互协同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研究或咨询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项目通知书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或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及证明项目时间的项目通知书复印件)。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包5重要研究报告设计制作 |
具有省市级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研究报告或书刊设计印刷业绩,合同累计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金额的合同页复印件)。 |
/ |
|
包6送受端资源优化与协同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技术经济分析等专业研究或咨询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包7天气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研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与能源、电力、气候、环境、经济研究相关的研究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项目通知书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或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及证明项目时间的项目通知书复印件)。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包8绿色产业链研究 |
/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与能源转型、战略研究、低碳发展、能源经济相关的研究项目。 |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下午17:00止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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