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云南煜耀招字[202304]ESMZJ-01号。
(3)预算金额:285783.16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磋商范围: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8)交货地点: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9)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10)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11)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需更换全新产品。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申请人2020年至今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申请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且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index. html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公布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相关网站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交磋商小组作为最终评审的依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注: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无效)(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注: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如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证明(如有),提供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医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云南煜耀招字[202304]ESMZJ-01号。
(3)预算金额:285783.16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磋商范围: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8)交货地点: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9)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10)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11)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需更换全新产品。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申请人2020年至今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申请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且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index. html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公布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相关网站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交磋商小组作为最终评审的依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注: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无效)(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注: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如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证明(如有),提供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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