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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山东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日期:2023-05-1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县山东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已###县人民政府以宁政字【2023】13号文件批复、17号文件批准以EPC+O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进行招标,招标人###县天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部分为京蒙协作资金 、部分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名称###县山东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建设地点:天义镇包古鲁村********总计划投资额:********万元********工程概况:项目区建设玻璃连栋温室约********万平方米、薄膜连栋温室3栋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冬暖式高标准温室。********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内容包括温室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③运营期内所有运营服务。********运营要求:(1)项目建成后###县天义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运营,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由中标方自行投资。(2)施工现场的土地租金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因施工现场土地租金等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项目建成后,首次运营期为14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限结束后另行商议租赁方案。(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运营方需按照运营合同约定,每年###县人民政府缴纳250万元作为收益金,以后每年的同一时间###县人民政府缴纳收益金。(4)项目区域内土地、大棚及附属设施确权到村,运营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运营企业所有;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大棚及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运营期结束后土地、大棚及附属设施须保持完整移交给各所在村。(5)运营期间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方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工 期:2023年11月15日前完工。(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质 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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