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已由南平市水利局以《关于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审批〔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
2.2 工程规模: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任务为供水,规划水库为城区第二水源,同时作为城区供水应急备用水源。水库总库容405万m3,C15埋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55.5m,坝顶宽度5.0m,最大坝底宽度40.088m,坝顶轴线长176.0m。引水系统起点位于杨梅林水库,终点至在建暗桥水厂,输水管道总长约9517m。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拦河坝、溢流堰、引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坝道路、管理房等附属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项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18679.20万元,建安费约11399.9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2075214元;
2.6 质量标准: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国家现行其它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并创福建省级优质工程奖;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前与招标人商定合同工期18个月的总进度计划书;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聘任材料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17时至2023年6月9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8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已由南平市水利局以《关于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审批〔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
2.2 工程规模: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任务为供水,规划水库为城区第二水源,同时作为城区供水应急备用水源。水库总库容405万m3,C15埋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55.5m,坝顶宽度5.0m,最大坝底宽度40.088m,坝顶轴线长176.0m。引水系统起点位于杨梅林水库,终点至在建暗桥水厂,输水管道总长约9517m。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拦河坝、溢流堰、引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坝道路、管理房等附属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项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18679.20万元,建安费约11399.9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杨梅林水库(城区供水引水)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2075214元;
2.6 质量标准: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国家现行其它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并创福建省级优质工程奖;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前与招标人商定合同工期18个月的总进度计划书;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聘任材料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17时至2023年6月9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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